中秋假期结束前,从老家回了上海。拖着行李刚进屋门,看见那一小堆囤积的月饼礼盒,想起了什么,就随心挑选了几盒包装朴素又大方的,转身又下了楼。
搬来新的公寓半年多,只留意过小区门口的一位保安大哥。他总是安静地坐在岗位上低垂着眼睛,有车开进来,他就踱出来调度一下——小区在一条单行深巷尽头,但凡有两辆车进出,就得有一番腾挪。
有一天要给自行车打气,我骑停在大哥的保安室跟前问询,他利索地从房间里拿出一支打气筒,三下五除二就把前后轮都打好了。“以后前轮不需要经常打气,后轮充一充就行……你看这个显示器,充气到四格就可以了。”他轻声地对我交代着。话虽这么说,之后有几回我自己去拿打气筒,他也一直把我支开,从没让我动过手。
有时叫好了车出门,顺手拎着几袋垃圾下楼,大哥也一定要把垃圾袋接过去,“你的车已经在等着了,别影响交通,你快上班,我帮你去扔”。
我与他的接触只有这些,零星的对话飘散在从冬至春、又从春至夏的季节转换里。小区只有这一幢公寓,四周绿树环绕,偶尔出门看见大哥背着手在楼宇四周散步,逗逗草坪中的流浪猫,或抬头看看枝桠。和我家猫儿似的,总在窗台上看鸟与松鼠,我心里笑着想。穿着保安制服的他极瘦,面容清癯,两颊有对称的深深的纹路,很像日本电影《深夜食堂》的那位主演。
“中秋快乐”,我说,把月饼拿给大哥。他的表情从一秒的错愕到笑容满面,之后一点没推辞,很利索地收下了。
没过多久,保安室换了一位年轻的制服男,那位大哥再也没出现过。
深秋的乌镇戏剧节期间,好友来上海小住,谈起“最近有没有认识有意思的人”,我说,我似乎只认识陌生人,搜集了许多与陌生人发生的故事,就像那位保安大哥。故事总是很浅,属于偶然的碰撞,相交相会在一瞬间,随之如烟雾般散去。无从编排,即兴发挥,似乎也没有意义。但只要是让自己会心一笑,或心头一暖,或觉得有丝缕趣味,就应该是有意义的。他们的音容是如此轻盈,顷刻间的需索与分享,那浅淡而毫无负担的愉悦,在日子浑浊的流逝中闪出星星点点的光亮。好友点头,说:“总比那些曾经熟悉与想当然该如此的人,逐渐从身边变成陌生人的那种绵长无奈要好多了。”
我其实一直喜欢即时用文字记录陌生人的片段。现实中的为多,有时也出现在想象里。
“拥堵的路上,你坐在车子里,思绪已经随着坚硬的热空气而呆滞了,这时候你会注视着马路边的行人,人们在最炎热的天气里已经不管不顾地暴露出身体的最松懈状态,几乎是胡乱披着些什么在行动了。你留意到其中最吸引你的那一个人,也许她比较美丽,也许是身材很好,或者某一个仪态比较特别,你就观察着她的移动和腿脚胳膊的小动作,看着她走到了前头;待车子往前龟爬,又超过了她,你继续注视着她慢吞吞地落后于你。几分钟的时间里,你前她后,或她前你后地追逐着,这种追逐只有你自己知道,你隐秘地玩着这个游戏,直到某个关键位置的磨人的红绿灯打开了闸门,车子顺畅起来,喘着气抬身而奔跑起来,你最后看了一眼马路边快速后退的她,太阳镜在她的鼻梁上仿佛都挂不住了。你在车子里坐直了身子,觉得有些不舍得。游戏结束,你失去陌生的她了。”
“陌生人”是一个多么好的意象啊。以它为名的文学作品有很多,茨维格《一位陌生女人的来信》说的故事非常深沉悲伤,“陌生人”单方面是男主人公对这位女子的印象,这恰是令痴恋他一生的女子最痛心的事实。不过喜爱阅读小说的我,常觉得看小说就是一个触碰陌生人的最直接途径,看他人在虚构世界的跌宕故事,在他人的命运沉浮中看人性的丰富与晦涩,在一看与一思中,世界变得更深更广。电影中的“陌生人”意象也极多,但大部分陌生感是形容一种悬疑和危险,不要和陌生人说话,他可能是杀人狂之类。陌生人带着无法预料的多种可能性在向你走近。
我不算王菲的歌迷,但每当她的歌声响起,我都会舒服地感觉到那嗓音的吟唱、歌词的意境,与乐曲的编排节奏缠绕在一起带来的高级氛围。“我爱上一道疤痕/爱上一盏灯/我爱倾听转动的秒针/不爱其他传闻/我爱的比脸色还单纯/比宠物还天真/爱一种体温/喜欢看某一个眼神/不爱其他可能”。像《只爱陌生人》这类歌曲,仿佛喃喃自语,让一切情绪变浅变迷蒙,这是她的性感。在流行歌曲的世界,王菲的人与歌的气氛,在我心里,即是飘忽的陌生人最好的诠释。
前些天有一位临时代课的教练带着我健身,不知怎么就谈起了各自看的书,从哈利·波特到《三体》,又从双雪涛到《2001太空漫游》。他给我讲了一个科幻小说中看来的故事:从单细胞在地球上出现并开始进化成人的一个人,因而保留了这几亿年所有的记忆,他认识了一位朋友,短暂相处后又消失了。待到再次以其他形态相遇,那位朋友问他,“为什么你当时不多留一会儿,这样我们的快乐时光就可以延续更久一些”。单细胞人回答说:“在我这漫长的生命旅途中,三十年或五十年或几百年,和与你在一起的那几天相比,其实是一样的,都是我的瞬间,在这些瞬间里,我们的快乐都是永恒的。”
“挺妙啊。”我情不自禁地说,随后又交换了一些关于时间维度的广与窄给人的认知带来巨大差异的感悟。代课教练又说起一本经典科幻小说,《献给阿尔吉侬的花束》,而这本书我没有看过。
我告诉好友,这书我当晚回家就买了,绝版了,只买到一本八五新的,身在广西的店家很有礼貌,发短信告诉我书的成色,问我是否介意。我当然不介意了。这篇文章本应该按计划在昨天凌晨写完交稿,可是就因为马上看起了这本书,还着实入了迷看了个通宵,所以到今天凌晨,我还坐在这里写稿。
好友笑了,嘱咐我看完后一定借给她看看,我告诉她,在她之前还有一个人在排队。于是我们都笑了起来。
凌晨带雨的空气从窗户中漫进来,清凉而鲜脆,是晚秋了。世间所有的陌生人,似乎都还不肯去睡。
编辑总监 何叶
本文刊登于《ELLEMEN睿士》11月刊卷首